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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三角城际轨道交通广佛环线佛山西站至广州

  • 来源:本站原创
  • 时间:2021/11/10 16:42:20

珠三角城际轨道交通广佛环线佛山西站至广州北站段施工图审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珠三角城际轨道交通广佛环线佛山西站至广州北站段工程已由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珠三角城际轨道交通广佛环线佛山西站至广州北站段项目建议书的批复》(粤发改交通函号文)批准同意新建广佛环线佛山西站(不含)至广州北站(不含)段项目,项目资本金占总投资的50%,由广东省铁路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和广州、佛山市共同出资。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批复《广州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审定广州都市圈城际铁路近期建设计划和实施方案工作思路的请示》综二计划号文,同意广佛西环项目纳入近期建设计划,请广州地铁集团办理。招标人为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图审查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概况

2.1.1招标项目名称:珠三角城际轨道交通广佛环线佛山西站至广州北站段项目施工图审查服务

2.1.2建设地点: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广州市花都区和白云区。

2.1.3工程建设规模:

广佛环线佛山西站至广州北站段位于佛山市东北部、广州市的西北部,是珠三角城际轨道交通网重要组成部分。线路起自佛山西站,经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里水镇、广州市花都区炭步镇、秀全街道和白云区江高镇,止于广州北站。广佛环线佛山西站至广州北站段新建线路长度47.km,全线新建狮山东、大榄、官窑南、和桂、炭步、花都港和神山北7座车站,于炭步站附近设城际铁路职业训练段1处。项目投资估算总额约.44亿元,建设总工期5年。

2.2招标范围

2.2.1标段划分:本工程设为一个标段。

2.2.2招标范围:珠三角城际轨道交通广佛环线佛山西站至广州北站段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及概算审核,全部施工图审核,包括现场核对、审核施工图设计原则、审核施工图图纸(含当地建设主管部门要求的施工图强制性审查、消防、人防等施工图专项审查)、审核施工图预算、对详勘大纲、技术要求和详勘报告进行审查、审核变更设计施工图文件和相关文件的审查、审核,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其他配合工作。须按照《国家铁路局关于印发〈铁路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的通知》(国铁工程监规〔〕51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的通知》(国办发〔〕33号)、国家《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年)、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铁路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以及国家现有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等、项目相关设计要求和需求、审查意见、专家评审会意见及各专项报建批文和批复意见等其它依据对工程施工图审查工作,对各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包括工程地质勘察报告)提出书面报告,对审查合格的,出具审查合格书。主要服务内容包括:

(1)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是否符合批准的初步设计文件要求;是否达到国家相关规范及勘察设计合同规定的深度要求;审查结构体系和结构方案是否正确,结构计算内容是否齐全,计算方法、计算程序、设计参数的选用是否恰当,计算结果是否准确可信,构造措施是否满足规范要求。提供可行的结构体系意见及建议,为建筑设计的合理化提供有效的支持;

(2)审查建筑物的稳定性、安全性及消防安全性,包括地基基础及主体结构体系是否安全、可靠,是否损害公众利益;审查施工图设计是否结合地质资料及当地实际情况,选择了合理的基础形式及持力层,将基础费用尽量合理降低;

(3)是否符合抗震、消防、节能、环保、卫生、人防、防雷电、无障碍设计等有关强制性标准、规范,是否损害公众利益;在满足政府文件要求的基础上,施工图设计是否合理的选择绿色建筑设计项,做到实用、合理;落实国家和地方有关消防设计审核、人防设计审查等技术审查的最新要求及相关审查工作内容;

(4)审查建筑物周边的市政设施工程、防洪工程、绿化、标识系统等的施工图设计及管线综合等;确保设计图纸的完整性以及各专业的配套、协调及施工的可能性,配合做好外部条件的衔接,认真落实环保、消防等部门的要求,减少施工阶段产生工程变更的可能性;

(5)轨道结构、通信信号系统、牵引供电系统等是否满足列车运营安全与正常运行要求;

(6)设计单位、注册执业人员和相关人员是否按规定在施工图设计文件上加盖相应的图章或签字;

(7)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及政府有关部门规定规定,应当审查的环保、防雷、抗震、消防、节能、人防、BIM等其他内容;

(8)本项目规划用地红线内及红线外所涉及建设内容的全部详细勘察及物探的成果的审查;

(9)本项目用地规划红线范围内相关市政公共设施的施工图设计(含深化设计)审查,包括且不限于:建筑工程、结构工程(含基坑及边坡支护)、给排水工程(含永久用水)、机电工程、消防工程、通风空调工程、防雷工程、景观、人防工程、标志标识设计;

(10)属于本项目所需,但又处于规划用地红线范围外的周边市政配套设施(含道路、外供水、外排水、外供电、燃气等)的的施工图设计(含深化设计)及管线综合等审查;

(11)本项目实施过程中所涉及的管线迁改等前期内容的设计审查;

(12)招标方要求审查的其他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设计变更、其他技术文件),若相关本地主管部门有另外指定审查要求的,中标的施工图审查单位必须按照配合执行并支付相关费用,相关费用全部含在施工图审查费内,招标方不再另外支付。

2.2.3最高投标限价:.00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投标人持有有效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或各级政府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按国家法律经营。

3.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要求:具有以下①或②资质。

①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②铁路综合设计甲(I)级资质;

3.3投标人自年1月至今承担过1项及以上类似工程项目设计或施工图审核。类似工程是指市域(郊)铁路、城际铁路、干线铁路项目。业绩证明须附:提供设计或施工图审核合同关键页或中标通知书(如有),及初步设计评审完成材料或施工图审查完成材料或竣工验收报告或甲方证明材料。

3.4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5投标人拟担任本项目负责人的要求:应当具备工程设计类注册执业资格(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工程专业或注册一级建筑工程师或注册一级结构工程师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注册有效期内)和工程类高级职称,主持过类似工程的勘察设计工作或施工图审核工作。学历为大学本科或以上。业绩证明须附:合同及能够证明是负责人业绩(如甲方证明或中标通知书或其他证明材料)。如负责人的业绩证明材料与投标人的业绩材料一致的,可不重复提供,但需要提供相关证明。

注:本项目拟派审查工作的人员信息须按招标文件要求填报。

铁路工程相关专业是指市域(郊)铁路、城际铁路、干线铁路项目。

3.6其他要求

3.6.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6.2投标人已按规定格式签名盖章《投标人声明》(格式见招标公告附件一)。

3.6.3招标公告发布时投标人未在以往工程中因不诚信行为或不充分履约行为被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书面拒绝投标的名单(在拒绝投标的期限内)或未被纳入联合惩戒范围。

注:《以往工程中因不诚信行为或不充分履约行为被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书面拒绝投标的名单》格式详见招标公告附件二。

3.6.4投标人不得为本项目的设计单位;或不得与本项目的设计单位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8月14日00时00分至年9月6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本文编辑: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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