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局在变,你真的看得懂吗?
8月10日,住建部征求《关于在实施城市更新行动中防止大拆大建问题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叫停城市更新行动中的大拆大建。
一时间整个行业内外议论纷纷,有人欢喜有人愁。
也就在这个风口浪尖之上,今天(8月11日)广州旧改圈里,有一则与住建部承前启下的劲爆消息,再次为广州旧改的天空,增添了又一抹意志坚定的红色文化。
这是一个与旧改合作企业密切相关的消息,那么具体是什么内容?咱先卖个关子,纵观一下广州旧改合作企业引入政策的发展史:
年《关于印发进一步规范城中村改造有关程序的通知》政策规定:经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代表大会表决确定为自主改造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可以通过公开招标或集体表决方式选择合作企业。
年出台3+1政策,要求村集体经济组织须通过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选择合作企业参与改造。同时对于合作改造类项目规定“项目实施方案批复前,村集体不得自行选取合作企业”。
年《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提升城市更新水平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实施意见》规定,旧村庄改造在基础数据经区政府公示固化后,村集体可申请引入(正式)合作企业。
年《关于规范旧村改造合作类项目选择合作企业有关事项的意见》出台,政策上首次对选择合作企业作了专门的规定,并明确了合作企业应符合的条件和要求。
年1月《广州市城中村改造合作企业引入及退出指引》出台,首次明确了合作企业退出机制和退出情形,全方面提高了引入合作企业的资格要求和准入门槛。
在市级之下,黄埔区、南沙区、白云区、花都区和增城区暗流汹涌,各自出台相关政策文件,鼓励或探索由区属国企主导前期工作。
总的来看,由于政策上对旧改核心工作的完善与突破,于是自年开始,我们看到了广州各区旧改项目引入合作企业爆发式开展的局面,也才有了当下广州超过多条旧村成功引入合作企业的盛况。
值得一提的是,这些村基本都是三年计划中的旧村,而根据66号文,除了3年计划,广州村改还有5年实施方案,还有多条村还未正式引入合作企业。
而对于中心七区纳入五年实施方案的旧村,接下广州打算换另外一种打法,而为了这种新打法,有消息称,在方案实施前,中心七区暂停合作企业(合作意向企业)的招商工作。
而这种新打法就是进一步鼓励市、区功能性国企参与到这些城市更新改造项目。
对于中心七区,区属国企将参与本区项目的前期策划和一级开发。
而对于黄埔、南沙、增城、从化区四区旧村改造项目,区属国企不仅将负责一级开发,而且将参与二级开发。
而在参与的过程中,区属国企成立的城市更新公司,将占据项目公司不少于20%的股权比例。
这意味着,广州区属国企的参与性,将从1.0版本上升为2.0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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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编辑: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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